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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政府将推扶持举措 大力支持软三企业创新研发

12406次 2018-11-01 厦门创业服务

  为激发软件园三期企业创新研发的活力,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厦门火炬高新区联合集美区政府于今年6月修订出台了《关于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昨日,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郭清贤在做客厦门市人民政府网时表示,“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开始兑现,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将在2019年度陆续在官网上发布“暂行办法”的受理通知,兑现企业2018年度取得的各种资质、奖励和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续关注火炬高新区或集美区官网,及时申报。

集美区政府将推扶持举措   大力支持软三企业创新研发

  扶持力度大,涵盖企业发展各大要素
  “‘暂行办法’条条是干货,含金量很高,直击企业发展‘痛点’。”郭清贤表示,“暂行办法”涵盖企业发展中的贡献、入驻、经营、人才、研发等各大要素,全方位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只要是商事登记地、纳税均在软件园三期,统计归属集美区或实际入驻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相关的行业领域,且税务、环保、消防、安监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均可以根据每条条款的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据郭清贤介绍,“暂行办法”中部分条款的力度比现有市里的产业扶持力度更大,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发展活力。如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暂行办法”规定,上年度营收高于1000万元(含)的企业,按其上年度备案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12%予以奖励,此奖励力度比市里的补贴更高,且企业可同时享受市级研发补贴政策。此外,企业入选“全国软件百强”“福建省优秀软件产品”,取得国家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一、二级,获评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中国芯”荣誉,均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人才租房或购买首套房,可享受补贴
  在支持企业引才用才方面,“暂行办法”根据人才需求进行分类施策。如对高级人才,按其对两区的财政贡献予以奖励;对骨干人才等,重点聚焦其普遍面临的住房难问题,给予住房补贴或生活补贴;对初次来厦就业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的新员工按每月1500元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对于网友普遍关心的人才住房补贴问题,郭清贤介绍说,“暂行办法”中关于人才住房的补贴有两种:租房补贴和购房贷款补贴。相关人才租房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根据人才类型以3500元(含)/2500元(含)为上限,实际租金超过上限,按上限支付,实际租金不超过上限的,按实际租金支付,连续补贴三年;相关人才在厦购买首套房的(144平方米及以下),按每个月实缴购房贷款还款额的45%给予补贴,根据人才类型以3500元(含)/2500元(含)为上限,连续补贴五年。
  据悉,人才的补贴由企业统一代为申请,待人才补贴获批通过后,人才补贴款会下发到企业账户,由企业转拨至人才个人账户,并将转拨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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