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和财报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审计报告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并且在国内的现状是,财务报告基本上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编制。所以就会给普通大众一个误区,审计报告结果的真实性完全应该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负责。那么到底审计报告和财报报告的区别是什么?二者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关系?谁才是各自的最终责任方?且听财税君为您一一讲解!
首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中介机构,不具有像警察、法院或检察院那样的司法权。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开展必须是基于上市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这也就意味着会计师事务所并不能对公司的各个方面发表意见,审计报告也只是针对那一份财务报告发表意见。
保证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是审计报告的最终目的,但并不能将上市公司违法、实际控制人品行的问题的责任也推给注册会计师。
财务报告的责任最终是由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承担,包括对财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形式上体现为四类财务报表底部需要法定表人、财务总监、会计主管签字或盖章,并且需要公司在财务报表及其附注末页加盖公章。
审计报告格式上,虽然包括了财务报告,但是,只是将财务报告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审计报告正文才是审计报告的核心。
财务报告谁来编制?
财务报告的最终责任方是公司管理层,所以一般意义上理解,当然编制人应该是上市公司。
然而,由于上市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较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很多不在会计部门日常的工作范围之内,所以导致上市公司会计不知道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是应对复杂的会计处理,导致无论是年报还是中报,上市公司都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代为编制;
另外,财务报表附注也只是在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时候,企业会计会碰到,对财务报表附注如何编制,彼此之间的勾稽关系怎么样,完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最重要的一点,上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是需要付费的,并不是请注册会计师过来把公司账务翻个底朝天,搞得明明白白的,然后三张纸审计报告正文发表一个审计意见就完事了。为了体现服务的价值,会计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的复核责任就这么无形中转化为所谓的“编制责任”。看完这篇文章的朋友相信您对于“审计报告和财报报告”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了。如果还有关于审计报告的疑问,欢迎登录一品财税官网在线咨询,资深顾问将在线为您免费解答所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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