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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超经营范围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8363次 2021-03-16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第(一)项:企业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处以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关于超范围经营的工商法规与发票法规已经非常完善,不管公司是超营业执照范围经营还是超经营许可范围经营,其带来的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切莫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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