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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农村创业,每年奖励10万

13393次 2019-05-27 厦门创业服务

  在厦门的大学毕业生农业“创客”,可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奖励。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将于6月30日前确认申报名单。如需了解更多资讯,敬请关注一品财税。代办公司注册、工商变更、代理记账,选一品财税,省时省事更省心!

大学生农村创业,每年奖励10万

  近年来,在政府部门的积极扶持下,我市返乡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我市出台了《市政府支持大学生返乡下乡在农业领域创业创新若干措施》,明确针对返乡的大学毕业生创业,尤其是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扶持对象为在我市农村创业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含大专),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并在我市兴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兴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同时,满足经厦门市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并运行1年以上,并开设独立的法人银行账户,且上一年度营业额达10万元以上的条件。

  个人可向所在镇(街)申报。通过审定的扶持对象,每经营满一年可获得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奖励,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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