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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开始申报

11924次 2018-03-21

  2018年度福建省(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开始申报啦!目前已临近最后的申报期限,有条件的小伙伴要抓紧申报啦!企业可登录厦门市科技信息网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厦门“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开始申报

  预审报送的截止时间是3月23日。集中受理时间:3月26日-3月27日。通过认定后,扶持措施也相当给力。对首次认定为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给予每家20万元的经费补贴;省、市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向税务机关完成上年度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工作后,可申请上年度研发经费补助,按年度可加计扣除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补助额度超过250万元的,按250万元予以补助;培育对象独立或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产业开发专项、技术改造项目,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或优先立项支持。优先推荐培育对象参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获得“厦门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或“福建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称号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同一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申报要求:
  (一)在厦门市工商注册登记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二)企业主营业务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
  (三)2017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在1000万元以上),主营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占60%以上;
  (四)2015至2017年的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软件类企业不低于5%,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五)2017年度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六)拥有技术创新团队,能够持续进行项目开发和技术创新活动。建有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科研设施、技术装备和实验条件;
  (七)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与一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企业2015至2017年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八)具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较强的融资能力,2017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九)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成长企业、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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