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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农业龙头企业可申报企业资金扶持

15872次 2018-02-01

  厦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又迎政策利好。厦门市农业局近日印发《2018年厦门市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公开相关申报标准细则,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申报资金扶持。厦门市以补助、贴息和奖励三种形式对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

厦门农业龙头企业可申报企业资金扶持

  针对增投和品牌建设项目,按项目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的30%计算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对本地农民增收起带动作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项目,按项目年度实际新增投资额的50%计算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对研发项目而言,经认定的国家级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补助50万元。此外,订单农业的贷款项目申报贴息,按项目年度支付利息额的60%给予贴息,每个企业贴息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其中对本地农民增收起带动作用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企业项目(收购本地胡萝卜、紫长茄、龙眼),按项目年度支付利息额的10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80万元。
  要提醒的是,上述两项,每个企业只能选择一种形式、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和重复享受市级财政资金扶持。有申报意向的企业可于本月25日前,向区(管委会)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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