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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1月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13779次 2017-11-01

  11月1日起,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厦门把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24个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厦门11月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厦门市“多证合一”改革将继续采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服务窗口重复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

  本次整合的24个事项包括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采集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自贸试验区试点)

  旅行社分社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货物仓储理货备案

  货物运输配载备案

  货物运输代理备案

  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备案

  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广告发布登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印章刻制备案

  技术经纪机构备案

  在厦执业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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