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11月起全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13779次 2017-11-01
11月1日起,在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厦门把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等24个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厦门市“多证合一”改革将继续采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市场监管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不再另行到相关部门服务窗口重复办理“多证合一”涉及的被整合证照事项。
本次整合的24个事项包括: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本信息采集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自贸试验区试点)
旅行社分社备案
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货物仓储理货备案
货物运输配载备案
货物运输代理备案
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备案
国内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业务备案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
广告发布登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印章刻制备案
技术经纪机构备案
在厦执业造价咨询企业分支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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